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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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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科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 作者: | 发表日期:2022年04月06日 11:20 | 点击数:

    班团支部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组织发展工作的通知(1)》有关要求,现将我院2022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发展对象推荐名额:符合推荐条件的 2019级、2021级(3+2)学生均可被推荐,各班团支部按照优先发展顺序排序

    2、推荐程序:

    1)团员推优:被推荐的优秀共青团员需经过班级团支部民主测评和推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并当场公布得票结果,团员大会到会人数应超过实有团员总数的五分之四,民主评议的赞同票应当超过应到会团员的半数。

    2)团总支将对各班团支部推荐名单进行汇总,并依托网站、橱窗等载体,进行不少于7天的“推优”名单公示。

    3)在进行全面考察后,由党支部研究提出发展对象建议名单、报学院党委审批后确定。

    4)学院党委审批确定后,依托网站、橱窗等载体,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5月5日前将《入党发展对象填报表》报送给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科。

    6)5月20日前完成上半年发展材料准备工作,并将《预审发展对象名册》报送给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科。

    3、推荐条件:

    1)思想端正,积极进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满考察期满1年(即2021420日前包括420日确定为积极分子);

    2)无不及格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

    3)各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且原则上每个学期的综合测评排名应达到班级前1/3,担任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的,原则上每个学期的综合测评排名应达到班级前 1/2。如有 1 个学期(且只能有 1 个学期) 综测未达标的(且只能相差 2 名之内),需要延长 1 个学年 2 个 学期的培养期,2 个学期综测均达标且持续上升的,才能列为发展对象

    4)参加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结业;

    5)无严重违纪行为,各方面表现积极,综合素质优秀;

       6对担任基层疫情防控志愿者等在社会工作一线发挥积极作用的入党积极分子,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等条件下优先。

    请在49日中午12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填报好的《2022年上半年XX班团支部发展对象调查表》(附件1)、《团支部推荐结果》(附件2)发送到邮箱:923939569@qq.com,文件名:XX团支部2022年上半年发展对象推荐。表格详见附件。注意:表格填写请严格按照表格原有的格式不要擅自改动同时请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被推荐发展对象每学期和每学年综合测评表(班主任或者辅导员签字)和成绩单(自己教务系统截屏打印)纸质稿,材料报送地点:农科楼北309

    未尽事宜请与周秀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