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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 作者: | 发表日期:2022年09月07日 14:55 | 点击数:

班团支部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半年组织发展工作的通知(1)》有关要求,现将我院2022半年党员发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发展对象推荐范围:符合发展条件的2020级学生。

2、 发展对象推荐条件:

1)思想端正,积极进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满考察期满1年(即20221019日前包括1019日确定为积极分子);

2)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

3)综合素质优秀,原则上每个学期的综合测评排名应达到班级前1/3,担任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的,原则上每个学期的综合测评排名应达到班级前 1/2。如有 1 个学期(且只能有 1 个学期) 综测未达标的(且只能相差 2 名之内),需要延长 1 个学年 2 个 学期的培养期,2 个学期综测均达标且持续上升的,才能列为发展对象

4)参加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结业;

5)无严重违纪行为,各方面表现积极,起到模范示范作用

3、发展对象推荐程序:

1)团员推优:被推荐的优秀共青团员需经过班级团支部民主测评和推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并当场公布得票结果,团员大会到会人数应超过实有团员总数的五分之四,民主评议的赞同票应当超过应到会团员的半数。

2)团总支汇总团员推优名单,在网站、橱窗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在进行全面考察后,由学生党支部研究提出发展对象建议名单,报学院党委审批。

4)学院党委审批结果在网站、橱窗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10月19日前将《入党发展对象填报表》报送给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科。

6)11月2日前完成上半年发展材料准备工作,并将《预审发展对象名册》报送给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科。

4、上报材料要求

1)各班级团支部将填报好的《2022年下半年XX班团支部发展对象调查表》(附件1)、《团支部推荐结果》(附件2)发送到邮箱:923939569@qq.com,文件名:XX团支部2022半年发展对象推荐。表格详见附件。注意:附件1附加2的名单请按照推荐先后顺序排序。表格填写请严格按照表格原有的格式不要擅自改动。

2)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被推荐发展对象每学期和每学年综合测评表(班主任或者辅导员签字)、大学全程成绩单(在教务系统中自行打印纸质稿,材料报送地点:农科楼北309

3)截止时间925日中午12点。

未尽事宜请与周秀丽(18913805863)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