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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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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工处】关于做好校级朋辈榜样库成员增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 作者: | 发表日期:2022年03月03日 16:46 |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青年朋辈引领与榜样示范效应,助力学生成长成才,现将校级朋辈榜样库成员增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树对象

 2018级、2019级、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中具有先进典型事迹的学生。

二、榜样类型与推荐名额

1.学习榜样:各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5名。

2.励志榜样:各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5名。

3.科技创新榜样:各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5名。

4.社会拓展榜样:各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5名。

三、选树程序

1.自荐。3月3日—3月1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填写《金陵科技学院“朋辈榜样”登记表》(附件1)交院学工办。

2.学院选拔、推荐。3月10日—3月17日,学院根据学生自荐情况,选拔优秀的学生作为院朋辈榜样库成员,并按名额要求推荐院朋辈榜样库成员至学工处。推荐人员信息需填入《金陵科技学院朋辈榜样库信息汇总表(新增人员)》(附件2),同时将登记表、汇总表纸质稿加盖公章后交学工处教育管理科。

3.学校审核。3月17日—3月24日,学工处根据各学院推荐的名单,确定进入校级朋辈榜样库的人员,同时将信息反馈给各学院。

4.学院提交参加朋辈榜样宣讲预推荐名单。4月7日前,各学院以校级朋辈榜样库为基础,推荐1名能代表学院学生综合素质的朋辈榜样(榜样类型不限)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选树工作,选拔出学生中优秀榜样,为今后“朋辈榜样”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奠定基础。

2.本次选树工作,请各学院参照《金陵科技学院朋辈榜样库信息汇总表》(附件3)的信息,已在校级榜样库里的人员,不要重复推荐。

3.请各学院及时更新《金陵科技学院朋辈榜样库信息汇总表》(附件3)里已有人员的任职经历、在校期间所获荣誉及获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