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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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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生毕业论文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严把人才培养质量观,教育部于近期出台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附件1),现转发给你们。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文件相关精神,结合《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金院字2016123号)(附件2)及《金陵科技学院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自查注意要点》(附件3)等,在毕业设计(论文)完成过程中及时查摆问题,不断修正完善。

二、在学校文件要求基础上,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制定符合学科专业特点的院一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导师资质认定与工作职责、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制度等,并突出学术诚信与规范。

院一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应以书面或网站公布等形式通知到学院全体师生。

三、要求指导教师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重点指导,着重考察学生的基本学术规范和基本学术素养。

四、指导教师应进一步强化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性指导与检查(含学术诚信与学术规范方面)。

(一)指导记录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指导的时间要与任务书的进程相对应,涵盖指导内容、存在问题、改进方向等部分。

(二)导师应在下一次指导时,着重针对上一轮列出的问题进行排查,明确是否有所改进,并做好相应记录。

(三)指导形式可多样,其中,当面指导学生的次数原则上应不少于5次。

五、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进一步修订《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逐步加大毕业设计(论文)校级层面的抽检力度与覆盖面,从严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把好毕业出口质量。

各级毕业设计(论文)抽检结论将作为学院年度考核、一流专业建设、专业认证、招生及教学资源配置投入等的重要参考依据,作为教师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管理职责,严肃导师责任,加强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管控与质量监测,确保本科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