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发文
各系(科)室:
为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促进学院学科专业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 35 号)及《金陵科技学院章程》《金陵科技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金陵科技学院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文件见附件。